项目编号:XNCG-2015021
本中心受托以询价方式采购下列货物,欢迎合格供应商积极报价。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产品供应商必须出具农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或经销资格证明。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5年5月5日下午4时30分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按照合同协议付款。
5、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和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产品名称:黄山市测土配方专用肥。
2、产品配方:总养分≥45﹪,其N≥16﹪、P2O5≥11﹪、K2O≥18﹪,含氯(中氯),其他质量标准按国标进行。
3、产品包装和标识:袋装50KG/袋,包装正面要标注配方肥料及黄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提供配方,其他按国标执行。
4、该项目控制价为2600元/T。
5、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整,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上宜注明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账户名称: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帐 号:34001697208053002201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投标单位账户。
6、供货时间:中标公示后7天内运送完成。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报价函应包含:含肥料成本、利税、运送到21个乡镇部分村组的运费、装卸费、农技跟踪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
2、投标商所有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本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3、被询价的供应商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以及优惠条件给予说明。
4、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代理资格证明。
5、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和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其他
招标单位: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率水东路7-8号
电话传真:0559-7530084
休宁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