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合福高铁(南陵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1-25    浏览次数:10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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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采服(告)[2016]005号
    受南陵县生态旅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南陵县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委托,我处将对合福高铁(南陵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合福铁路南陵站以东、省道216以西,铺装广场北侧U型道路以内,停车场面积约8400平方米,设置小型汽车停车位约200个。

二、租赁期限、租金底价及招租方式
    期限:一年;租金底价:10万/年;

招租方式: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现场开标的方式,以出价最高者为中标承租者,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中标者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管理要求
    1、受让方经营管理活动应服从南陵县高铁站站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2、受让方对停车场实行24小时全天开放管理,组建独立管理及保安班组,配备岗位原则上管理员不少于5人,保洁员不少于2人;

3、受让方须提供高品质、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标准,受让方须根据所披露的信息提供标的项目管理经营方案;

4、本次标的评估价格是根据合福铁路沿线周边县市停车场出让情况测定的;

5、停车场拥有完善的停车收费设施,但不排除受让方需要其他投入;受让方需按委托方规划和设计要求自行负责水电管线报装等事项,负责完善收费相关设备等费用;

6、停车场只作保管车辆使用,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经营其它未获批准项目,不得将停车场经营权转让第三方或用作经济担保、抵押;

7、受让方签订合同后须在5日内一次性缴纳1年租金;

8、转让合同期间,因站场建设需要,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委托方的调整方案,可能导致合同条款变更或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委托方无关;

9、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具体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招租对象:
    具有物业三级以上(含)资质或具备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

五、租金的支付:受让方签订合同后须在5日内一次性缴纳1年租金;

    六、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的交纳:
   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报名,并交纳200元报名费,无论是否中标,报名费不予退还。同时报名人还需向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账户名称: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账号:20000 20940 32103 00000 018

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报价资格。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手续办结后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 1月25日08时至2016年1月 29日17时止。地点:招标二室
    八、公开招租时间、地点:2016年2月4日下午3  时整,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九、招租开标现场需查验的资料:
    1、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凭银行汇单在一楼大厅换取);
    4、诚信承诺书;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价。
    十、招标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办公楼东端
    联 系 人:吴岚
    电话:0553—6515525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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