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1.2 项目编号:FZGY-GCYQ20150118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综【2015】22号
1.5 招标人: 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
1.6 资金来源: 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泉区泉北办北京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5490㎡;框架结构,地上8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投资规模: 约77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10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业绩: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已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在5500㎡及以上且合同金额达到770万元及以上办公大楼工程(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已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在5500㎡及以上且合同金额达到770万元及以上办公大楼工程(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5 信誉要求: /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8 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 6 月 4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一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
联 系 人: 张建军
电 话: 13605589938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 范婷婷
电 话: 0558-2171157 18955806713
电子邮箱: 1511641677@qq.com
201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