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供货能力和经营范围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4、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基础上,每包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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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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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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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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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参数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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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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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库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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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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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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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供应商报价函中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参数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函中要求的标准,否则视为不响应而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询价每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报价,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3、供应商报价函及所附材料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本中心,逾期我中心不予接受。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 月7 日15 时30 分。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质保期限按厂家规定执行。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同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合同签订前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该供应商将被作为不良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记录。
	履约保证金账户名: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池州工行浦西支行 
	账  号:1316011129200136271 
	电  话:0566-2039362 
	5、合同签订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该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记录。 
	6、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联系人:任红珠   联系电话:0566-2318290(兼传真)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人:郑会林    联系电话:0566-2318357               
	 
	附件:采购参数及相关要求(3).doc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 7  月1  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项目编号:           )采购询价函,接受贵方“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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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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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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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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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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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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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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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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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写(元):                     大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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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货物性能参数证明资料 
	3、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报价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