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森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南谯区森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czgc201509-05301)
发布时间:
2015-09-23 浏览次数:336次
工程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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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gc20150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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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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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森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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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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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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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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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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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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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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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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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对于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
4、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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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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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估算价约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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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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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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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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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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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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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808㎡,投资估算价约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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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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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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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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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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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万元;
上述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75228907015 帐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8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南谯区森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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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17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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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9月24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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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年9月29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624857457@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年9月30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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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联系人:王颖、周蓓蕾 联系电话:0550-3054269、13955011663、1395631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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