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财政局仪器采购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3-03-01 浏览次数:1013次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受凤台县财政局委托,对凤台县财政局仪器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13年3月7日15:00时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密封递送(包括邮寄)到中心。
一、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11200元,财政支付
二、采购货物—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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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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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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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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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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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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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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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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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豪斯CP213,精度:1g,最大量程:2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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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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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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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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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水分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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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豪斯MB23,量程:110g;可读性0.1%/0.01;红外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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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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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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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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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粒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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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PME,计数精度:±4/1000以速度而定(标准偏差);计数速度:小颗粒大于1000粒/3分钟,大颗粒大于500粒/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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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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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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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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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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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途A10 北京华测测量任意形状地形面积,坡面面积,两点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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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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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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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投标人要求(资格后审,合同签订时提交相关原件采购人审核):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评标方法:有效低价法。投标报价超出预算做无效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投标做流标处理。
五、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报价要求:货物的总报价包含税费、运输、安装、调试完成及培训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列出项目的单价及总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不接收超出预算的报价。
2、交货期:由供应商报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3、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承诺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免费提供送货、安装、调试、培训服务。
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的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
5、合同签订:公示期满三日内。
6、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邮寄报价递交时间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参与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须包含:(1)报价单(注明配置详细清单);(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售后服务承诺;(5)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合同签订时查验相关质资证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七、联系方式:
中心联系人:陈明红 电话:0554-6667249传真:0554-6667149
邮寄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新区F座218室 邮编:232000
采购人联系人:胡启旺 电话:0554-8611669
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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