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CG—G2015010
	    
	本中心将以询价招标的方式确定第十中学操场附属用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招标要求,在2月6日上午 9: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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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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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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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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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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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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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十中操场附属用房工程,1个标段,工程位于阜阳市第十中学院内,建筑面积约252平方,基础为筏板基础,框架结构(详见施工图纸,含土建、水电、安装、装饰及维修)。(请自行在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网(www.ydzfcg.gov.cn)本询价函附件中下载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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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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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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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使用的钢材、水泥、面砖、电料、乳胶漆等任何一项材料进场后必须经过建设方检验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使用。为保证质量混凝土选择商品混凝土。 
				
					2、电料选用正泰、德力西品牌,面砖选用全磁外墙面砖,乳胶漆选用立邦内外墙乳胶漆。 
				
					3、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5、投标前自行到学校现场进行勘踏。 
				
					6、该工程必须由中标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原则上不予更换,如更换项目经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款伍万元。中标人的项目管理人员有效执业证件留存甲方备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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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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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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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房建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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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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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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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期:30日历天。 
				
					2、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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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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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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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须胶装、页码必须连续; 
				
					2、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有序,内容齐全; 
				
					3、内容、报价必须打印,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每页投标代表亲笔签名; 
				
					4、正副本内容、金额一致,副本非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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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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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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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效低价中标法(在投标报价不高于控制价基础上,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推荐单位)。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按照企业资质、建造师资质、企业业绩、技术力量等顺序依次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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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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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需报名,直接携带投标文件参与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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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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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标现场提供3万元现金。(请自行密封递交) 
				
					2、中标单位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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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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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账支付总工程合同款的60%,经相关部门审计结算后,转账支付到结算款的90%,余款满一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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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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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整个投标过程及施工过程的各种费用(含地下原基础清理、平整场地,土方购置、垃圾外运等),综合多种风险因素(材料价差、现场勘查等)来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请包含已知或潜在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劳务、税收等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变更和调整中标价格。 
				
					2、本项目控制价:30万元(含附属用房施工图纸设计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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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携带保证金和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2、投标人工程质量必须合格,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取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条件下,有效低价中标原则。
	4、中标推荐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及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到采购中心和建设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质量、技术等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措施等做出书面方案。
	五、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  扬   电话:0558-2317510
	第十中学:张青林13515584076  李军民13965588541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30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报价函
	 
	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G 2015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 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 工程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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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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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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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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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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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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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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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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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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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竣工,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三、资质证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实施方案:工程预算表、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措施等书面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地  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