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受泾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委托,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旅游标识牌若干,欢迎具备资质且有供货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205国道和322省道改建段(含高铁连接线)沿线旅游标识牌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皖采购JX2015078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共采购旅游交通标识牌共64处,包括设计、供货、安装及后期维护等。详细尺寸及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为83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合法经营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东晟代理)报名处。 
	3、报名时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参考格式附后。
	5、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泾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3756331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18756346222 
	2015年6月1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月--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