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马鞍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吨货用电梯采购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4-11-26    浏览次数:7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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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2014-131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和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对马鞍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吨货用电梯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 项目编号:H-2014-131

2. 采购内容及预算:电梯采购及安装,预算30万元

3.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法人;

3.2经销商须具备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 询价保证金:

4.1询价保证金数额:叁仟元整

4.2询价保证金交纳要求:

供应商应于2014年12月2日16:00时前将询价保证金交纳至规定账户内(咨询电话:0555-5335009);(开户名: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34001777408053011217账号:34001777408053011217;支付方式:电汇、票汇或转账)。

注:汇款请注明“XXX公司XXX项目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担保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自己的名称汇出,不得请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以个人账户代汇。

5.  成交原则:

5.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2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报价处理:

①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报价函构成要求的;

②    供应商未能提供经盖章确认后的有效报价清单;

③    投标货物或总体技术要求不满足询价函的要求,且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有重大技术缺陷;

④    不能满足询价函中规定的工期要求的;

⑤    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⑥    不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

⑦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 报价函递交时间:2014年12月3日14:30-15:00(北京时间)。

7.  询价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15:00(北京时间)。

8. 报价函地点:安徽省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259号)。

9. 履约保证金:经选定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应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

10.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11. 验收要求及付款方式:

11.1验收要求:采购人以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成交人负责申请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设备进行整体验收并出具安全检验合格证,采购人予以配合。

工程验收通过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采购人。具体如下: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随机文件及安装相关的资料、图等。移交资料份数根据需要确定。验收资料应符合和县民政局的要求。

11.2付款方式:(分设备和安装两个合同付款)

(1)设备款部分:

①全部设备到现场后15天内,支付电梯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的50%;

②安装验收合格并拿到使用证后15天内,支付电梯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的40%;

③质保期满后15天内,支付电梯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的10%。

(2)安装款部分:

安装验收合格并拿到电梯使用证后15天内,支付电梯安装合同金额的100%。

12.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500元,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服务费以现金或汇款支付。(汇款:户名: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银行账号:1560901021000012938

13.  报名: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函递交时间内现场递交报价函时报名。

14.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和县民政局   联系人:夏斌 电话:0555-5312392   139566681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兰明磊 电话:0555-2499519 18955571122

第二章询价须知

1.报价函构成:

1.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汇总表(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1.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应一致(若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1.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1.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的电梯制造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1.6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8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以上报价函的构成要求,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 报价要求:

2.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2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询价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2.4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2.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价格。包括货物制作、安装费、代理费、运输、售后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全部税费、可能产生的土建施工费用以及代理服务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 报价函递交: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4. 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需在规定 截至时间前交纳。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本次询价。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 供应商将合同和验收报告交付招标中心备案后,招标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接到成交通知书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

(3)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履约成交货的;

(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5) 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5. 签订合同

在询价结束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马鞍山市双赢招标公司和采购人对本采购询价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采购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

电梯

种类

建筑尺寸

(净尺寸)

额定速度

载重量

一层地面以下

一层高度

二层高度

三层高度

站台数

部(台)

货梯

2.8m*3.3m

0.5m/s

2000kg

-2m

4.8m

4.5m

4.5m

3层3站3门

1

说明:

(1)以上数据仅作参考,详细技术参数信息由供应商根据设计图纸自行查验复核;

(2)以上尺寸仅作为报价参考,必须现场重新核对井道、层高、洞口等尺寸(由于核实不准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轿厢内尺寸、开门尺寸须依据设计图纸、现场情况以及采购人的需求进行设计制作。

(4)厅门、门套颜色,签订合同后确定,费用需含在报价中。

(5)电梯为无机房电梯

(6)安装地点:和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验收规范等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下列所示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有可能被修订,如有修订,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及安装服务标准应按最新版本执行。包括: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无机房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GB/T 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

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国质检锅[2003]251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国家和建工行业的其他有关标准及安徽省、马鞍山市的相关规定

二、货梯技术要求

1、配置要求:

曳引机传动方式:全变频,有齿轮驱动,无机房

轿箱:喷塑钢板

门套:各层均为喷塑钢板

厅门:各层均为喷塑钢板

轿厢操纵板:发纹不锈钢

层召唤:发纹不锈钢,点阵数显

开门方式:中分

门机要求:变频门机

2、功能要求:

修正运行

电源相位故障监测

救助运行功能,向上和向下按钮,另加运行使能按钮

运行时间监察

轿门限位开关

轿顶急停开关

井道急停开关,一个开关

安全钳触点

轿厢限速器安全触点

轿厢限速器张紧块安全触点

轿厢照明主开关—机房

电梯主开关—机房

轿门触点

缓冲器开关

电阻制动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

救助运行功能,适用中国市场

门锁回路检测

故障自诊断

电梯门重复开关

轿厢下行超速保护

上下越层及上下极限保护

同步运行

紧急轿厢照明,独立照明

紧急电池供电

五方通话

外呼登记显示灯

厅外轿厢位置指示,七段码

运行方向箭头显示

轿内轿厢位置指示,七段码

内呼登记显示灯

超载功能,指示灯持续亮

运行方向箭头显示

轿厢位置指示

起动计数器,起动次数,断电不丢失

控制柜内部件标签

关门按钮,带指示灯

开门按钮,带指示灯

外呼重新开门功能

光幕保护

取消轿厢虚假召唤,通过计算层站数

取消轿厢虚假召唤,通过双击目标内招指令

反向内呼

电梯变频驱动

轿厢照明,手动

轿厢通风,手动

启动补偿

退出服务开关,门关,照明关

检修运行

司机服务,内呼按钮做显示

开门延时按钮

主楼层停靠,门关

第四章 报价函组成及格式

一、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的报价清单

1、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吨货用电梯采购

项目编号

H-2014-131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                   

工期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汇总表

   序 号

品 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注:一定严格按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的清单品名、数量、单价、总价分别进行报价,不可缺报和漏报。缺漏报项目的报价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总价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配件、易损件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周期

制造厂家

(国别)

单位

单价(元)

1

 

 

 

 

 

 

 

2

 

 

 

 

 

 

 

3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的电梯制造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制造厂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宣传彩页;

八、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马鞍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吨货用电梯采购(项目编号:H-2014-131)”报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第五章   和县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成交后的正式合同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电梯设备供货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的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①询价文件“马鞍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吨货用电梯采购(项目编号:H-2014-131)”;

②乙方的报价文件;

③附件: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所有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补充通知;询价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乙方随同报价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询价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

名称

制造厂商(国家)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

 

 

 

 

 

 

总计

 

4.合同总金额、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元;

5、电梯井道安装现场的确认

乙方订货前必须到电梯安装现场,确认电梯井道建设及相关设施符合中标电梯的安装条件。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完毕。

交货地点 :                              

7、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到现场后15天内,支付电梯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的50%;安装验收合格并拿到使用证后15天内,支付电梯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的40%;质保期满后15天内,支付电梯设备供货合同金额的10%。

8、货物的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交货时向甲方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货物来源的证明材料

乙方保证所有货物来自合法途径,保证货物是制造厂家的原装合格正品,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2)货物的其他证明材料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制造货物所必备的各种证书及资料 (如CCC强制性认证证书、制造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或合格证书、鉴定证书等)

9、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拒付货款的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2)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总额不超过拖欠款的5%。

(3)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

②乙方交付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或在验收后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

(4)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乙方自行更换产品的零部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5)如果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6)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交货或安装,或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7)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10、其他约定: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13、本合同一式六份(必须正反页双面打印),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见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县招管局、县财政局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二、电梯安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的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①询价文件“马鞍山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吨货用电梯采购(项目编号:H-2014-131)”;

②乙方的报价文件;

③附件: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所有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补充通知;询价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乙方随同报价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询价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安装内容

电梯名称

制造厂商

(国家)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安装调试费

 

 

 

 

 

  

……

 

 

 

 

 

4.合同总金额、安装工期及安装地点

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元;

安装工期:交货后              天内安装完毕。

安装地点                                  。

5.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并拿到使用证后15天内,支付电梯安装合同金额的100%。

6、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验收。

7、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拒付合同款的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2)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②乙方未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安装。

(4) 如果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乙双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6)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8、其他约定:

(1)乙方所有安装调试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证书原件。

(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安装过程的全程监督,所有货物及安装材料进场后,都应经过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认可;所有隐蔽工序在覆盖前,都应经甲方或有关部门的验收认可。

(3)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现场材料、设备放置服从甲方调度,但材料、设备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配备专门安全管理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乙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11、本合同一式六份(必须正反页双面打印),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见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县招管局、县财政局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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