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舒城县舒勤孔集安置小区一期19#、20#、23#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1-06    浏览次数:6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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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SZGCS2015--0292

发布日期

2016年1月7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舒城县舒勤孔集安置小区一期19#、20#、23#楼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工交(2014)173号

3、招标人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梅河东路与杭埠路交叉口

2、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883.3㎡,框架结构,3栋6+1层住宅楼,总投资约1000万元。

3、计划工期

12个月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6、质量标准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以参加报名,并无本县限制性投标处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近一年内无不良记录;3、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4、项目建造师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1)5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3)单项建安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6日

2、报名方式

《舒城县招投标网》网上报名(http://www.scxztb.gov.cn/scztb/);报名企业须按照《关于舒城县建设项目投标企业库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城县招投标网中办事指南)要求办理入库登记后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1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见网上下载时间)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

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二楼

地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邮编:

231300

邮编:

231300

联系人:

许杉杉

联系人:

罗 烽

电话:

0564-8620198

电话:

0564-8626931

传真:

0564-8620007

传真:

0564-8568651

六、备注

1、投标人开标时须项目建造师到场(项目拟派建造师未到场的,视作放弃投标) 。

2、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施工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省住建厅建市函(2015)2313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5、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19万元,诚信保证金80万元,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本工程按照工程进度付款,a、承包人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担保金(若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正式进场施工后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50%数额的第一次工程款;b、工程实施阶段,在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楼栋和附属分开,下同)70%范围内,按照工程进度凭经监理计量的工程量(必须经中间验收合格),按中标单价,由监理单位初核并经甲方复核付款额后同步付款;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出房屋钥匙,付至合同价款的80%;d、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经审计确定后付至总结算价款的95%,余总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3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1日内,若未提出问题视作同意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招标人在舒城县招投标网上发布公告集中统一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更正,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5日内;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7、请投标人持续关注舒城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scztb/),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动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8、参与舒城县招投标中心交易项目的预中标人,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向招标人递交亲笔签署的项目承诺书及接受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

9、对招标人、投标人等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及履行相关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其他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按照《舒城县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认定标准处理。

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七、公告发布媒体

1、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scztb/

2、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index.html

3、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4、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5、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http://zdgcj.shu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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