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4年1月17日9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采购需求:见附件
	三、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报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4、报价函(打印)装订成册封装。
	五、联系方式:
	地点:屯溪区政务新区西裙楼115-116室,联系人:苏先生、程女士,电话号码:2596425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月13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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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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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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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技术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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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技术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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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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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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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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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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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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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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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报价函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
	2、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3、我公司了解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打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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