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金沙学校运动场新建及校舍修缮校门改造工程”已由绩溪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全国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中央专项资金及年度教育附加费,招标人为绩溪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实施地点为绩溪县金沙学校校园内,新建体育看台,跑道及足球、篮球、排球场地等区域砼硬化,跑道及相关过渡区铺设塑胶,足球场铺设人造草坪,篮球场铺设硅PU面层,排球场铺设EPDM面层,裴星惠综合楼修缮,校门改建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场区面积约:6700㎡。<>工程预算约为283 万元。
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示建筑及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20天(不含影响学校上课禁止施工时段,确保本工程于2015年10月15日前全面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注册地为绩溪县外企业,须在开标前到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进绩施工备案手续方可投标,备案办理联系电话:0563-8173116。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5 年 5 月 6 日至 2015年 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到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含图纸光盘),电子清单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 月 26 日 9 > 时00 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2)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招标文件当中所要求的人工合成面层产品的样品(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草高5CM人工草坪样品一块,规格不小于30cm×30cm;13mm厚透气型塑胶样品一块,规格不小于30cm×30cm;3mm厚硅PU样品一块,规格不小于30cm×30cm),未提供样品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宣城市招投标中心网(www.xcsztb.com)、绩溪县政府网(www.cnjx.gov.cn)、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洪东来, 电话:0563-8160396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晓密,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胡琳娜,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