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东方花苑7#楼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2-16    浏览次数:6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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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苑7#楼工程施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招标编号:皖H-81600016号 
②招标单位:枞阳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③项目名称:东方花苑7#楼工程
④建设地点:位于枞阳县城渡江北路
⑤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4221m2,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项目。
⑥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概算约人民币354万元(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造价为准,财政评审价格为最高控制价,未经批准后不做溢价签证)
⑦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⑧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⑨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⑩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③审核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①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由拟派建造师本人执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于2016年02月16日至2016年02月22日17:00前(工作时间内均可报名、节假日不受理)到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枞阳镇银塘路46号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②招标文件及资料工本费:陆佰元,售后不退。
③报名后,请各投标企业关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yxggw.com)中该项目的补充公告和答疑,否则责任自负。
④投标企业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拟派该工程建造师必须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5、报名后放弃投标的企业,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送达县招标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6、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枞阳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莉                         联系人:吴丽梅
联系电话:18955685516                联系电话:0556-2819890 15155699226
报名地点:枞阳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白
联系电话:0556-2850345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2016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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