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社会治安高清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3-03    浏览次数:5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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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FCG--H2014031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社会治安高清监控采购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

2、项目规模:小溪河镇计19个社会治安监控点监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预算约25万元。

3、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后一次性支付90%合同价款,余款一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付清(无息)。

4、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经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且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2月28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信用保证金 8000元整。

上述两项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社会治安高清监控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主任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905506222                      联系电话:0550-3023099  1395631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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