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展示厅信息化建设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2-21    浏览次数:5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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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滨江风光带展示厅信息化建设项目集成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为南京滨江风光带展示厅安装:一套音、视频会议系统(双频);2台高清红外网络摄像机;主视频监控立杆6根、辅助视频监控立杆4根;音视频会议系统10M静态光纤敷设;2路高清视频接入。

2.2 计划工期: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本工程计划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注:投标单位须在以上规定期限内自报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因工期紧急,投标单位需考虑节假日加班安排。

2.3 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或县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4)垃圾清运。

2.4 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内容采取包设计、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内容的承包。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包情况:不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a) 投标人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为2014-2015年度江苏鸿信/南京鸿信/南京电信系统集成类和服务类集中资格预审入围企业。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要求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南京范围内单项工程合同额50万元以上类似建设案例业绩。

备注:

a)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必须在3个小时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b) 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的消防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如经济投标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则该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同时,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出具保证承诺书。如需检查资料原件,必须在3个小时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区域至少配备一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及专职安全员。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二个区域的项目管理工作,另外,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工程进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12月21 日至2015年12月25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ICT中心(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多媒体楼11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中央路2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多媒体大楼11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招标公告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编:【210008】

联系人:肖卫 

电话:15335175589

电子邮件:15335175589@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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