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4032
发布日期:2014年4月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浙商工业园安置小区清淮名居和春景园临时用电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临淮关镇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浙商工业园安置小区清淮名居和春景园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共设400KVA变压器安装,低压柜安装,高压绝缘线架设,高压电缆敷设等。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付合同总价的80%,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监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建造师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及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及控制价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招标文件费:200元。
3、本次工程招标采用现场实名报名制度:
3.1报名时间: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每日 0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汉嘉都市森林59栋304;
5、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联系电话:13855162079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人民币伍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浙商工业园安置小区清淮名居和春景园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临淮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人:鲁主任
电 话:136967511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汉嘉都市森林59栋304
联系人: 冯工
电 话:0551-65523971 13966757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