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台高速公路蚌埠至合肥段改善(大修)工程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规划函【2012】24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京台高速蚌埠至合肥段改善工程指挥部。现对上述项目2015年度的沥青材料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路段为京台高速公路蚌埠至合肥段高速公路,起讫点为京台高速公路K901+077(蚌埠仁和集)~K1006+454(路口枢纽),全长105.377km。该项目主线路段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27.5m。路面结构为4cmAK-16+5cmAC-25+6cmAC-25。1998年7月开工,2001年6月建成通车。2014年项目业主对该路段实施沥青路面改善(大修)工程,已完成159km(半幅),剩余51.8km,现对本项目2015年度路面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共分3个合同包,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对部分或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各合同包计划招标材料数量及供货路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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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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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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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沥青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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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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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货地点 
				
					(各施工标段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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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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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台高速公路蚌埠至合肥段改善(大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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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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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H-70级普通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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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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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施工标段:京台高速K902蚌埠收费站往南约7km;第二施工标段:京台高速K939永康收费站往东约7km;第三施工标段:京台高速K988双庙收费站往西约2.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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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接受 
				
					桶装沥青 
				
					2、预计供货时间:2015年3月~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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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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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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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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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性乳化沥青(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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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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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拌冷再生用乳化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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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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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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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BS改性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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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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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生产制造商应满足: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包含有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的生产制造内容;
	(2)年生产能力:AH-70级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分别不少于100万吨、20万吨、2万吨,有足够的沥青储备能力;
	(3)生产的道路石油沥青2012 年以来在国内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总供应量不少于50万吨,其中有一个不少于2万吨的单体供应合同;
	(4)生产的改性沥青、乳化沥青2012年以来在国内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总供应量不少于5万吨和1万吨,其中改性沥青有一个不少于2万吨的单体供应合同,乳化沥青有一个不少于2千吨的单体供应合同。
	销售代理商应满足:
	(1)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有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销售内容,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年供货能力:AH-70级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分别不少于2万吨、5万吨、2万吨,有足够的沥青储备能力;
	(3)其代理品牌的道路石油沥青2012年以来在国内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总供应量不少于20万吨,其中有一个不少于2万吨的单体供应合同;
	(4)其代理的改性沥青、乳化沥青2012年以来在国内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总供应量不少于5万吨和2万吨,其中改性沥青有一个不少于1万吨的单体供应合同,乳化沥青有一个不少于1千吨的单体供应合同。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月 26日至30日,每日9: 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到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养护管理中心(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11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对供货地点、线路等情况进行考察。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下午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14:00将投标文件送至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21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进行第一个信封的开标,投标人代表应按时参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01合同包25万元人民币,02合同包30万元人民币,03合同包7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1月 14日 14 时之前。
	(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3)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ahjt.gov.cn)、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anhui-highway.com)、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网站(http://www.ahew.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卫彬 谭付良
	电   话:0551-63738407  传  真:0550-4501850  邮  编:230088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11楼
	 
	京台高速蚌埠至合肥段改善工程指挥部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