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监狱医院拟采购一批药品,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政府采购程序及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单位,现诚邀国内有投标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铜陵监狱医院药品采购明细表(第一批)》、
	二、企业资质及其它要求 
	1、属于安徽省主管部门审核并公布的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质条件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企业下属药品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为仅配送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的批发企业,视为符合配送企业资质条件,其经营活动及范围必须遵守相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3、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对照招标书规定和要求,按正规投标文件制作,装订成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 本项目为整体包。每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本次招标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公开报价函报价,第二轮各投标单位分别报价 (不公开)。在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上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各投标商 对药品分项报价单价不得高于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价格,所供药品遇政策性价格调整应相应同等比例调整(已经供货的不做调整)。 
	6、投标商所投药品,《2015铜陵监狱医院药品采购明细表(第一批)》限定厂家的不得使用其他生产厂家替代;无标注生产厂家的药品,由投标商提供正规生产厂家药品;标注生产厂家的药品,投标商使用其他生产厂家的替代品种不得超过30种;
	7、中标商所供药品剩余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该药品标注的有效期三分之二,否则招标方有权拒收或无条件退货。如中标商所供药品与招标方要求的内容不一致,招标方在60天内有权予以退货,退货费用有中标商负责。中标商保证所供药品全部符合国家颁布标准,如药品质量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符合国家标准,中标商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责任。
	8、本次药品招标成交后,合同有效期为6个月;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方有权增加不超过合同总额10%的药品。
	9、投标方如对本采购公告和采购目录有疑问可于2015年2月10日16时前采取书面传真方式提出,采购方将于2015年2月11日采取书面传真或更正公告方式予以答疑。
	10、本项目报价中含运输、检测、各种税收等一切费用。 
	1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1000元。请在2015年2月10日16时前转到下述银行账户(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并将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复印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到铜陵监狱招标办。中标单位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中标公示后,五日内无息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商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安徽省铜陵监狱;开户行:建行铜陵市长江路支行;银行账户:34001665008053006310)
	12、交货地点、期限:交货地点为安徽省铜陵监狱(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东路1号)、离铜陵火车站1000米;交货期限为30天;
	13、付款方式: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招标方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支付手续,支付货款时预留5%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
	三、招标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16时止;
	2、开标时间:2015年2月13日9时00分。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统一将投标书文件递交铜陵监狱招标办,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准时参加。
	3、投标及开标地点:铜陵监狱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联 系人:吴雨倩 
	   电   话:0562-7118027     
	   传   真:0562-7118700 
	                              
	安徽省铜陵监狱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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