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郎溪县第三小学工程(皖建施招-LX-2014-021)有关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7.3.2条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按进度返还,具体为:基础验收合格返还100万元,主体施工至二层退还100万元,主体结构验收返还200万元,其余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返还。”------------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按进度返还,具体为:基础验收合格返还100万元,主体施工至二层退还100万元,主体结构验收返还200万元,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返还。”
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