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百花路、科学路、李庵路、三星路道路BT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5-04    浏览次数:7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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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招投标中心受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内百花路、科学路、李庵路、三星路道路BT工程(项目编号JSGC-2014-04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百花路、科学路、李庵路、三星路道路BT工程

2、工程地点: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

3、招标人: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工程概况:拟建百花路、科学路、李庵路、三星路等道路工程,该项目位于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起步区,其中百花路(新桥大道—黄楼路),道路总长约2.02公里,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科学路(新桥大道—黄楼路),道路总长约2.02公里,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李庵路(来福路—幸福大道),道路总长2.04公里,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三星路(来福路—幸福大道),道路总长2.04公里,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4车道,上述道路本次实施内容含道路、排水及箱涵结构、路灯、综合管线及交通等附属工程。

5、建设模式:“BT”建设模式。

6、建设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7、工期:7个月。

8、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每企业限中一个标段,2个标段投标时可共用同一个项目班子人员)。

第1标段:百花路(新桥大道—黄楼路)、李庵路(来福路—幸福大道),道路全长约4.06KM

第2标段:科学路(新桥大道—黄楼路)、三星路(来福路—幸福大道), 道路全长约4.06KM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2项业绩之一):

(1)近5年内(2009年5月至今)在安徽省内完成单个市政道排或城市道排、桥涵等综合工程,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BT或非BT类)项目业绩。

(2)近5年内(2009年5月至今)在安徽省内完成单个公路工程(BT类或非BT类),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项目业绩。

5、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

6、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在评标时按废标处理并根据《寿县招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暂行办法(试行)》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分10分(项目经理15分):(1)投标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2)投标项目经理有中标在建(待建)项目的;(3)近2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理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以上所称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限制投标和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寿县范围内被限制投标和不良行为记录或对寿县行政区域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作出限制投标和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等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 2014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寿县行政服务新桥分中心(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办公楼西一楼大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前,向寿县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现金),同时向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提交1000万元(现金)的诚信保证金.

五、报名资料

1、法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不少于8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或者业主开具的工程竣工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经审计的2009~2011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报名资料报名。

六、重要说明

1、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进行考察核实。

2、回购方式:按照3:3:4比例分三期回购,首次支付在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12个月,以后每间隔12个月支付。

3、招标控制价,系在执行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六安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等组价为基础,下浮12%及以上。

     4、回报率:按央行公布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竣工验收合格          备案移交之日央行公布的利率为准)。建设期间不计利息。

 5、本项目履约担保: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中标价的10%现金担保。

 6、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缴纳工程各类税费。

 7、中标人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一笔回购金额(包含回购基数和回报率)时,       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因开具上述税务发票而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8、若经查实申请人在报名、投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处理。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寿县炎刘镇创业大道中段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232221

联系人: 李荣华  黄磊  汪心灵

电话: 0564-4990608   0564-4993562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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