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宿松县复兴镇联合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7-03    浏览次数:5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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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5J-15072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复兴镇联合小学综合楼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

3、招标人:宿松县复兴镇中心小学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复兴镇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20平方米,总投资约67万元

3、建设工期:9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叁级以上(含叁 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5万元人民币,须在2015年7月22日下午16: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76713900033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提供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进皖企业须提供宿松县住建局出具的登记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复兴镇中心小学  标代理机构: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复兴镇          地 址:宿松县黎明路106

联系人:邹主任                联系人:洪厚墩

电 话:13865170163           电 话:0556—7531895  1396692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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