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公开招标)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
发布时间: 2016-01-05    浏览次数:4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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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宣城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编号:CXZB2016-01
2、项目名称: 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城市主战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采购内容:城市主战消防车一辆及随车器材(采购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对本次招标产品有相应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车辆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CNCA-02C-023:2002/A1的要求;
4、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合格产品;投标车辆和底盘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dztb.gov.cn
四、资格审查: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保留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整(¥40000元)。
投标人须在2016年1月21日前将上述金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账号:2610301021000090191002205)。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出具的保证金到账单为准)。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63-6975651  联系人:于先生   周女士
2.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3日
七、标书购买时间及方式:
购买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3日止
购买方式:网上支付下载
标书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14时00分前
    投标地点: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德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毛国强(15805636060)
于明攀(13856377236)
    联系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宣城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红雨
    联系地址:广德县中鼎小区25幢1单元1002室
联系电话:0563-697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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