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楼乡沙井村支渠硬化工程(发包编号: 2014CFGB0052),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渠道清淤,硬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预算价格:33.69万元
四、发包价格:20万元
五、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工程建设地点:陶楼乡境内
七、建设工期:30个日历天
八、发包时间、地点:2014年4月4日16:00,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
九、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
备注:在庄墓中心校新增综合楼改造工程(发包编号: 2014CFGB0051)中标的企业,不再参与本项目的简易操作。
十、备选企业
合肥鑫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兴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鼎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庐州双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晟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西土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一、注意事项:
1、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抽取资格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14年4月3日17:30前以传真等方式递交综合部(传真号码:66675265或66396137)。备选企业首次主动放弃抽取资格的,将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但排序不变;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放弃行为的,剔除出小型项目定点企业库。
2、备选企业可自愿参与现场观摩监督,但所指派人员必须为企业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或者有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合同关系人员。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陶楼乡沙井村支渠硬化工程须知及附件挂网.zip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