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总承包商”项目(项目编号:2013CGNZ302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P45页,“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热敏纸无效)。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条中要求正副本均需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可以正本打印盖章后,副本用正本复印。
答:可以。
2、PAC加药设备和碳源投加系统推荐品牌为吉利、同创和惠邦,本次招标能否取消该设备推荐品牌,选用其他品牌,请澄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P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半月内供完;设备安装、调试期:接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工;试运行期:3个月。是否理解成总工期4个半月,还是供货4个半月,安装调试3个月,试运行3个月,共10个半月?
答: 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个半月内供完,安装调试期3个月与供货期4个半月有重叠,重叠时间根据土建工程的进度,全部完工并接采购人通知后即进入试运行期。
4、标书中要求配备工程车,要求车价20万元,发动机3.0L VVT V6。建议调整要求,去除车价及发动机要求。
答:本项目只采购工程车(轻型载货汽车)和卡车(载重车),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对车价未做限制,但第三方责任保险标准: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为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招标文件对投标人除了提出按照资质的要求以外,还对运营资质等提出了要求,建议接受有运营资质的联合体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关于“投标人企业财务实力”招标文件要求“由开户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我司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只具有唯一的一个授权银行给与的授信额度授权。我司作为其子公司,授权额度只能在母公司授权额度中调控。 请问:是否可以由我集团财务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单独项目授信证明并同时提供总公司具有的授信文件复印件?
答: 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7、在所投主要设备相关资格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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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消毒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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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本次所投紫外消毒系统所做的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报告(须具有CMA认证章);2、具有在紫外透光率为60%- 65%的二级处理污水中所做的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检测报告(须具有CMA认证章),报告中必须包括紫外消毒系统的生物验定剂量曲线;3、具有第三方对所报灯管100小时在254nm的紫外输出功率(绝对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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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报告复印件;2、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检测报告复印件;2、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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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所投紫外消毒系统所做的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报告如由国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
答:可以,但此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含有所投紫外消毒系统在紫外透光率为60%- 65%的二级处理污水中所做的生物验定剂量曲线。
8、问:潜污泵、潜水搅拌器、推进器资质要求中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0年的生产制造历史,某制造商成立于1994年11月份,能否参与投标?
答: 可以。
9、招标文件P25页商务标评审指标中第3项第2条要求投标人商务标分项报价表中设备须与技术标产品详细清单中设备对应一致,请问一次招标答疑文件增加的设备也不能加入到商务标分项报价表表格中和技术标产品详细清单表格中?请问技术产品详细清单是否就是技术规范书P264-P293页的清单?或者请上传一份最终版的设备清单。另外招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四投标响应表和格式十二的投标设备清单都是否都不能再表格中增加一次招标答疑增加的设备?
答: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商务标分项报价表中设备须与技术标产品详细清单中设备对应一致。
招标设备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并结合一次招标答疑调整内容,答疑中有修改的均以答疑为准。
10、反硝化生物滤池反冲洗风机招标规格为风压0.06Mpa,电机功率55kw,滤池反冲洗时反进气管所处水深为6m,考虑反冲洗风机至反冲洗布气系统阻力损失及滤料层阻力损失,建议反洗风机风压能否改为0.08Mpa,相应配套电机功率改为75kw?
答:维持原设计不变。
1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请问母、子公司的法人是同一人,是否可以互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一次招标答疑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新增加一台鼓风机,请标明规格及技术要求,不然无法报价?
答: Q=5.5m/min,H=5.0m。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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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0551-62627544 传真:0551-6269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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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