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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工)告字[2015]5号
发布时间: 2015-12-22    浏览次数:3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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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来国土资房(工)告字[2015]5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15]155号),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地块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高度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公顷)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土地估价

报告备案号

LAGY2015-39

341122800002

GB00002

县经济开发区环城西路西侧、滁来路北侧

50735.40

(㎡)

76.10

(亩)

工业

1.2

40%

36米以下

≥2250

50

624.10

624.10

3403815

BA0832

LAGY2015-40

341122800001

GB00002

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西侧、黎明路北侧

20009.10

(㎡)

30.01

(亩)

工业

1.2

40%

36米以下

≥2250

50

204.10

204.10

3403815

BA0837

LAGY2015-41

341122800002

GB00003

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南侧、鑫禾功能膜公司东侧

26569.00

(㎡)

39.85

(亩)

工业

1.2

40%

36米以下

≥2250

50

324.20

324.20

3403815

BA0844

LAGY2015-42

341122101017

GB00001

半塔镇红旗村、312省道南侧

1848.00

(㎡)

2.77

(亩)

工业

1.0

40%

24米以下

≥2250

50

17.00

17.00

3403815

BA0852

LAGY2015-43

341122101007

GB00001

半塔镇白云村、盱宁路东侧

32011.70

(㎡)

48.02

(亩)

工业

1.0

40%

24米以下

≥2250

50

294.51

294.51

3403815

BA0846

LAGY2015-44

341122102004

GB00002

水口镇工业集中区、苏源化工公司南侧

4666.70

(㎡)

7.00

(亩)

工业

1.0

30%

24米以下

≥2250

50

42.50

42.50

3403815

BA0860

LAGY2015-45

341122102003

GB00005

水口镇工业集中区、恒诚铸造公司南侧、春晓钢构北侧

6830.00

(㎡)

10.25(亩)

工业

1.0

30%

24米以下

≥2250

50

62.20

62.20

3403815

BA0863

LAGY2015-46

341122102003

GB00006

水口镇工业集中区、金禾水泥公司西侧、红鹰钢构公司北侧

3120.60

(㎡)

4.68

(亩)

工业

1.0

30%

24米以下

≥2250

50

28.40

28.40

3403815

BA0857

以上8宗土地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8宗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9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七、挂牌时间为:

2016年1月12日8时至2016年1月21日10时整。

八、成交确认时间为:

2016年1月21日8时至10时整。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县国土房产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交清宗地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宗地移交给竞得人。

(五)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同步建设的绿化带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城河西路

联系电话:0550-5612863  5681160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帐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开 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帐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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