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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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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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m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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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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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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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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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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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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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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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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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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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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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路南侧、文采路西侧、文星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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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8(2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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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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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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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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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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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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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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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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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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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大道东侧、团结沟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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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5.3(1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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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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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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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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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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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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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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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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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6年1月19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5-80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2015-81号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9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9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6年1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月1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9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6年1月21日16时,挂牌和拍卖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5-80号地块竞得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2015-81号地块竞得人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 号:179706877270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玉龙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