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答疑

发布时间: 2015-07-28    浏览次数:26738次

发布者

安徽招标咨询网网友
2015-07-28 13:56
业主自行招标,能请代理公司做服务工作并适当支付服务费用吗?

专家

 
2015-07-28 13:56
在业主依法取得自行招标方式核准手续的情况下,若其在项目招标实施过程的某个阶段人力资源不足,这种做法值得提倡。 一方面这一做法属于业主购买社会服务行为;另一方面是可以充分地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更好地完成招标工作。值得提醒的是:这里的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是招标代理的委托关系,而是一种服务外包的关系,该模式不受该代理机构资质等级的限制;相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均以业主名义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所有文件,即不能署名,也不承担法律和民事上责任。 如需要这样做,建议业主与代理机构就服务外包业务签订协议,明确代理机构人员在项目招标实施过程的服务人员资格和能力、工作内容、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准则以及相关工作权限、违约处理、服务价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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