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120 
	发布日期:2015年5月2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川镇宏蓝和下坊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项目资金配套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 
	2、建设概况:本工程为泾川镇宏蓝、下坊安置点室外施工,包括挡土墙、泄洪沟、道路排水、土方等配套建设。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泾川镇宏蓝安置点室外施工,造价约450万元,;第二标段:泾川镇下坊安置点室外施工,造价约250万元,。
	3、计划工期:400个日历天(各阶段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室外工程,详见图纸。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和中标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信招标代理报名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俊                       电 话:139662022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正风,沈家桓             电 话:18655170330,15375273159
	六、备注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 人无在建和中标待建工程证明(须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本项目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须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3、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个独立的中标人,先开一标段,后开二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5、县外建筑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www.ahjxjs.gov.cn)。
	2015年5月29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代表-------在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