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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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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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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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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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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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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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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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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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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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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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地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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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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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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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组团东部城区长江东路南、燎原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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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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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长江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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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3(其中商业120亩、居住299.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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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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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居住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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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4.5、
居住≤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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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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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5%、
居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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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60、
居住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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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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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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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燎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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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长江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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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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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组团东部城区燎原路东、
公园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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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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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盛世家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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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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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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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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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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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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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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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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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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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公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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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燎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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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瑞景兰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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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3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3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3年1月25日上午9:00。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E1208号地块竞得人须建五星级酒店shoppingmall,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万平方米。五星级酒店和shoppingmall物业竞得人须自行持有,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
4、E120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
5、E1209号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7、受让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建设及施工许可,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否则,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8、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9、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0、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地块咨询电话: 郑先生 0551-67719925、
黄冠群 0551-62778686
出让文件领取及报名受理电话: 0551-13965081691
0551-67719926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