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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意向公开的推进需要好方法
发布时间: 2020-05-21    浏览次数:11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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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意向公开的推进需要好方法

——信息技术助力采购意向数据的发布与寻找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刷屏”朋友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为什么有如此高的热度?笔者以为,引起如此高热度的主要原因可以从《通知》本身寻找:“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说,在当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等方面,《通知》迈出了革命性的一步。

《通知》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可操作性也非常强。《通知》中明确了“工作推进步骤”“公开的主体和渠道”“公开的内容”以及“公开的依据和时间”。许多供应商认为,《通知》为供应商公平获取政府采购信息、防止腐败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企业在营销上最感兴趣的始终是如何准确得知顾客需要什么、正准备购买什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效果的的确确是强化了供应商的知情权,让供应商提前知晓自己感兴趣的项目,提前做好准备,同时也给采购人提供了有价值的技术建议。

 有供应商积极参与良性竞争的市场,才是健康的政府采购市场。那么,如何将好事做好,真正为优化营商环境,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落到实处,为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笔者建议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供应商在海量数据中获得自己感兴趣的采购信息提供方便,具体做法如下:

开设“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因为《通知》中已经明确,政府采购意向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所以,在发布平台很容易做到有一个统一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开设专栏,技术上并不复杂,改造平台的费用也不高。

对“政府采购意向”信息进行分类。现在是属于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每天都被各种有用无用的信息包围着,如何快速地在海量数据中获取自己感兴趣的信息?信息分类是方便检索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分类方法可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类别、品目进行。

“政府采购意向”自动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发布是采购人新增的“额外”工作,而且工作量也很大,所以我们是否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政府采购意向”自动发布。以办公电脑的采购为例:采购人有一套自动运行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用来记录固定资产的编号、类型、使用年限等数据,当系统发现某一批电脑即将到达使用期限时,将在系统预设的预算周期前向财务系统发出采购的请求。财务系统收到请求,制作预算申请并通过后,将该请求转交采购系统。采购系统在采购周期前开始采集、汇总本批次采购的基本信息,按《通知》要求,基本信息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确定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模板中进行填充,最后在信息平台上发布这一政府采购意向。整个环节中,采购信息由资产管理系统触发,经由财务系统接收和编制预算,最后传递到采购系统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发布,初步实现了信息的自动流转。

自动推送“政府采购意向”给相关供应商。供应商依靠人工在信息平台上逐条查阅政府采购意向,寻找适合参与的项目是一种非常不经济、不高效的做法。因此,不仅采购人可以自动发布政府采购意向,供应商也可以设定他们的“业务范围”“专业能力”“服务意向”等信息。例如,空调项目的某个供应商可以有“暖通空调”“多联机”“机电安装三级”“办公楼经验”等特征“标签”,系统根据这些特征,将自动在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匹配,把具有上述特征或有类似要求的政府采购意向推送给供应商,避免供应商在茫茫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中“大海捞针”,实现了信息推送的自动化和精确化,提高市场效率,把好事做实、做好。

(作者:秦志龙   单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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